本帖最后由 稚气少女心 于 2021-12-22 22:21 编辑
母亲离世后,男子发现母亲20年前办理的一张600万元存单。持存单到银行查验时,银行称存单为假,予以没收。双方协商无果,银行报警“诈骗”,警方立案侦查近4年最终撤案。案子虽然撤了,当事人不仅无法取出600万元本息,就连存折原件都难以要回。
刘先生说,由于着急返回四川上班,他给所在的银行领导说明情况后,便委托妻子到江阴某银行查验存单。2015年4月28日,他的妻子(徐女士)持该存单至江阴市某银行查验。当日,银行相关负责人王某某收下了存单原件,并在存单复印件上签署了“原件已收,2015年4月28日,王某某”字样。
“此后,我们多次向银行追要存单原件,银行一直不予返还。”刘先生说,2015年5月27日、6月26日,他两次委托律师向江阴某银行发函,要求返还存单原件,但银行以存单系假存单为由不予返还。此后,银行向当地警方报警,以“银行账册中并无该笔存款、未找到该存单底卡”为由,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当地警方立案后,他们多次与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沟通,相关部门认为江阴市公安局以刘先生妻子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对此案立案侦查确有不当,江阴市公安局已于2017年1月18日撤销上述立案,同日以“江阴市某银行被金融凭证诈骗”对此案立案侦查。 记者从刘先生提供的“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上看到,2019年3月13日,市公安局以“因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做其他处理”为由,决定撤销此案。
“我相信母亲不会给我们留下一个假存单害我们,我在银行工作20多年了,不会铤而走险伪造存单,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刘先生说,银行的工作流程是双人复核,使用凭证要销号登记,“伪造600万元存单不止判刑,枪毙都会。” 提到600万元的资金来源时,刘先生称,他后来从母亲的前同事、朋友处获悉,他母亲所存的600万元很可能是当年炒股、炒期货所得。 12月21日,江阴市某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案已经法院终审判决,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至于存单原件为何不返还当事人,其称“有异议的存单是否应该返还当事人,需要咨询专业人士。 “6年来,我一直为此事奔波,希望相关部门彻查此案,及时返还存单原件,让真相早日水落石出,给我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刘先生说,无锡市检察院受理他的抗诉申请,让他对案件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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